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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深入推进“开网吧/网咖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科 添加时间:2023-11-09

  一、办理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第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二、适用范围

  (一)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单位,应当符合: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文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

  4.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或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实施中等和初等教育的各类学校)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得低于200米。

  5.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6.有企业的名称、住所。

  7.营业面积不低于 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8.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

  9.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10.有固定的网络地址。

  11.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

  (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设立,应当符合: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 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三)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应当符合:

  1.已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3.消防设施、器材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5.室内装修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应当符合:

  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及阅报栏、招贴栏、指路标示牌、橱窗、画廊、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必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定期维修,对脱落、易倒塌的设施,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拆除。超过审批期限的,应当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自行拆除。

  三、办理目的

  7部门联合办理,一个窗口受理,方便群众办理设立网吧/网咖手续。

  四、申请主体

  企业法人。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

  当事人到葫芦岛市政务服务网一件事办理专区线上填写电子表单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办结

  线上申请后,属地区的政务服务中心文化旅游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受理,由各部分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放相审批结果材料。

  六、申请材料:

  (一)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

  3、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

  4、章程

  5、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

  6、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7、ISP 接入意向书

  8、租房协议或房屋租赁合同

  9、法人居民身份证

  10、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明

  (二)申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居民身份证

  3、安全管理员居民身份证

  4、技术人员居民身份证

  5、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三)申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3、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4、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5、消防安全制度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场所平面布置图

  8、场外外观照片1张

  9、场所实际位置图

  10、市内平面布置图

  11、网络拓扑结构图

  12、网络拓扑结构图

  13、电脑与内部IP对应表

  1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5、运营商出具的固定IP接入互联网材料

  (四)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经营场所和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示意图

  3、除营业执照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五)申办《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租房协议或房屋租赁合同

  3、牌匾设置彩色效果图

  七、协同办理部门

  (一)联办部门

  葫芦岛市各县(市)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葫芦岛市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杨家杖子公安分局

  葫芦岛市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葫芦岛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葫芦岛市各县(市)区消防救援支队、杨家杖子消防救援大队

  (二)相关部门

  葫芦岛市各(县)市邮政管理局

  葫芦岛市各(县)市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八、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十、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十一、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EMS免费快递送达

  十二、咨询途径

  1、兴城市:兴城市政务服务中心:0429-5812566

  2、建昌县:建昌县政务服务中心:0429-7209021;15898220355

  3、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0429-6116117

  4、连山区:连山区政务服务中心:0429-5030639

  5、龙港区:龙港区政务服务中心:0429-3055197

  6、南票区:南票区政务服务中心:0429-4199013

  7、杨家杖子开发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0429-6881369

  十三、办理机构及地址

  1、兴城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兴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厅文旅广电局窗口

  2、建昌县: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河东新区馨苑桥北(新区医院桥北)建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304综合窗口

  3、绥中县: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滨河大道8号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20号综合窗口

  4、连山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滨河路4号 连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文广局窗口

  5、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6号龙港区政务服务中心C座三楼310窗口

  6、南票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南海街27号南票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3厅6号文旅局窗口

  7、杨家杖子开发区:辽宁省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北岳路808号楼306室

  十四、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责任编辑:市文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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