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关于保护古村古镇文物的提案(第20240155号)的答复
|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 添加时间:2024-10-22 |
丁国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古村古镇文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文旅广电局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牢牢把握“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古村古镇中文物保护工程进展迅速,基础工作稳步推进,安全管理与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古村古镇文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一、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科学谋划传统村落的文物保护工作
我市现有7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分别为:绥中县李家堡乡新堡子村、永安堡乡西沟村、加碑岩乡王家店村、加碑岩乡黄木杖子村、前所镇前所村、连山区塔山乡盘道沟村、兴城市三道沟乡戏台村。
我市现有国家历史文化名镇是绥中县前所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是绥中县李家堡乡,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加碑岩乡黄木杖子村。
在第三次文物普查和长城资源调查中,位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的不可移动文物1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分别万里长城-九门口、锥子山长城、中前所城、小虹螺山长城。
市文旅广电局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物保护与利用,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纳入到市政府公布的《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为科学谋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
(二)突出重点,推进文物保护工程实施
近年来,我局先后争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专项资金近3000万元,实施中前所城西墙北段修缮大寨溯本堂维修、王佳老宅维修等十余项文物保护工程,改善了古村落中文物保护状况。
(三)夯实基础,古村古镇文物保护“四有”工作稳步推进
强化古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部树立了保护标志碑,完成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聘请了保护员负责日常看护。
(四)加大力度,古村古镇文物安全管理不断强化
围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5•18国际博物馆日”等纪念日,通过举办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编辑出版《葫芦岛文物精粹》、《岛城遗珍—葫芦岛市文物保护单位通览》等书籍。积极开展文物安全执法巡查,每年对文物保护单位巡查两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传统村落中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为全面提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和管理水平,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推进古村古镇文物保护工程建设
积极推进兴城古城消防、中前所城北墙修缮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的文物保护工程。
(二)进一步完善名镇名村中文物保护单位基础工作
今年,我们正开展葫芦岛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将对古村古镇中的古建筑进行普查登记,对于符合条件的认定为文物,并根据其价值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我们将积极配合市住建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工作,将更多的古村落公布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
(三)加强古村古镇中文物安全管理和宣传
将古村古镇保护纳入到 “国际博物馆日”“文化与自然遗产日”等纪念日开展的宣传活动中。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居民文物保护意识,使文物保护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