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内设机构
葫芦岛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财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实绩考核、安全等工作。负责信息报送、建议提案办理、扶贫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办公电话:0429-3296677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地方规范性文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等工作;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统筹协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429-3296632
(三)艺术发展科。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艺术科研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和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等工作。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担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429-3296633
(四)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监督实施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0429-3296637
(五)产业发展科与资源开发科。拟订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及相关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文旅体经济运行工作,开展经济形势分析,承担相关指标任务;组织、指导、参加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重大会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和服务“走出去”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品牌集聚区的培育;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冰雪温泉旅游、海洋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赋能乡村振兴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及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推动智慧旅游发展:组织协调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办公电话:0429-3296629
(六)宣传推广科。统筹协调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拟订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宣传推广策略;统筹协调全市文旅广电系统宣传矩阵建设;承担政务媒体、新媒体及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和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统筹负责文旅体宣传口号、宣传品、宣传片制作发布;统筹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舆情应对工作。 办公电话:0429-3296619
(七)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公平竞争有关工作;执行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服务质量工作;承担全市旅游市场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协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指导、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0429-3296699
(八)广播电视传输管理科。拟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广播电视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承担广播电视宣传、电视剧和播出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全市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广播电视台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广播电视播出监测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0429-3296639
(九)传媒机构管理和网络视听科。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协调发展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办公电话:0429-3296638
(十)文物保护科。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全国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的申报、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督促检查全市文物系统的安全保卫、消防、技防工作。负责涉及文物保护单位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督察,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办公电话:0429-3296625
(十一)博物馆科。拟订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博物馆制度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引导民间收藏,依法管理文物流通、购销、拍卖,规范文物鉴定服务机构,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促进海外文物回流等。负责组织全市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管理工作。负责对涉及馆藏文物、考古发掘、民间收藏文物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督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办公电话:0429-3296657
(十二)竞赛训练科。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提出全市优秀运动队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性体育竞赛制度和竞赛计划,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项目布局,指导全市开展竞技体育训练;统筹协调大型体育赛会的组织工作。 办公电话:0429-3296611
(十三)群众体育科。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并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各类人群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 办公电话:0429-3296650
(十四)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评等工作。 办公电话:0429- 3296622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