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文广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表
文章来源: | 添加时间:2018-09-30 |
行政许可15项:
1、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审核
2、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3、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权限内)
4、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5、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6、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7、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8、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9、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10、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11、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12、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13、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含移动电视业务监管)的初审
14、期刊、报纸变更刊期、报纸变更开版审批
1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行政确认:
1、文物的认定
2、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并公布
公共服务:
1、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资格认定
2、拟入境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出具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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