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督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3.受理事关我局营商环境的举报及投诉。 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受理人:崔建峰 电话:3296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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