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 | 添加时间:2021-11-05 |
根据《关于开展葫芦岛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经地方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初审推荐、市文旅广电局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拟确定山河半岛商业文化街等2个项目为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公示附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8日至1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市文旅广电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市文旅广电局产业发展科
通讯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23号
邮编:125000
传真:3296613
电子邮箱:wljcyk@126.com
葫芦岛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序号 |
所在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1 |
连山区 |
山河半岛商业文化街 |
2 |
龙港区 |
兴宫中街自由时光 |